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等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其他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