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 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 当参考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