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600463) - 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空港股份")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 1-9 月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改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核查政旦志远的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