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董 事。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在正常情况下由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召 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对象等。会议通知由董事长签发,由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第五条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2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有紧 急事项的情况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不受前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但召集 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如通过电话通知的,该通知应至少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