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600458) - 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TMTTMT(SH:600458)2025-11-25 11: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科技创 新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委员会配备日常工作 机构。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议事规则 | | 第五章 附则 6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技创新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有效支持业务发展要求,保 障公司科技创新战略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