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为规范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规 定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将 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的制度。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 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下属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