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600918) -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济南市龙奥西路 1 号银丰财富广场 C 座 19、20、25 层邮编:250014 19、20、25/F,BlockC,YinfengFortunePlaza,No.1Long'aoxiRoad,Jinan250014,China 电话/Tel:+8653186112118 传真/Fax:+8653186110945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或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 下列特定含义: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 指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 | --- | --- | --- | | 对象发行 | | | | 发行人/中泰证券/公司 | 指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枣矿集团 | 指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 山能集团 | 指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公司法》 | 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