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688585)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八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 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七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因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 不足三人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 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一)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 第一条 为规范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任,建立和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考核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