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6880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股东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