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生物(3000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 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3.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4.股东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5.股东出席股东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公司召开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法 律意见,并将有关结论性意见与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 1.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6.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6.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