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301210) - 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57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杨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或"保荐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 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审核。 本回复中的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