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30074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 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按照本制度相关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五)其他可能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