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6882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顾小舟先生、钱丞浩先生的个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一致同意 提名顾小舟先生、钱丞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24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