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6882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 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审议有关事项时应当根据具体事项种类遵守以下规定: (一)董事审议授权事项时,应当对授权的范围、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 风险进行审慎判断。董事应当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二)董事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发生交易的原因,审慎评 估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的影响,特别关注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 关联化的方式掩盖关联交易的实质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董事审议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