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6882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决 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无 形资产等方式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及项目退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 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 合资、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 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 品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