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26 日)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权职责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条 为完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