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DLG EXPODLG EXPO(SH:600826)2025-11-26 09:16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26 日修订) 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律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 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国 务院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