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嵘(600421) - 华嵘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 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议指导内部审计监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 管理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以及 《公司章程》和本规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须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