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601901)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薛军)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薛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方正控股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 培训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 券交 易 所 自 律 监 管 规 则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有 关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 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