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01811) - 持续关连交易运检服务框架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 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GN NEW ENERGY HOLDINGS CO., LTD. 中國廣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11) 持續關連交易 運檢服務框架協議 運檢服務框架協議 董事會宣佈,於2025年11月26日,中廣核雲南(為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與中廣核楚 雄牟定(為中廣核非全資附屬公司)訂立運檢服務框架協議,據此,中廣核雲南同 意向中廣核楚雄牟定及╱或其他指定人士提供運檢服務。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中廣核楚雄牟定為中廣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而中廣核則為本公 司的控股股東,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72.30%。因此,根據上市規則,中廣 核楚雄牟定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且運檢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 市規則第十四A章所指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與年度上限有關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因此運檢服務框架 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