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 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