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3013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湖南裕 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