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份回购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回购股份,是指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行为: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四)中国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