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内审部设负责人一名,审计人员若干,负责人必须专职,负责内审 部日常审计管理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德昌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负责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人员,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等有关方面的 适当性、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 以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 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 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