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宁波德昌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 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