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YDCYDC(SH:605555)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四)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保证提供信息和 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获悉重大信息时,负有及时 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义务。 第二章 信息范围与报告时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的信息 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 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