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SongYangSongYang(SH:603863)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决策机制和流程,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 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