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 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正在发生 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以 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 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 书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 应当知悉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