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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7 12:02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审计工作职责以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结合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 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公司对其有实际控制 权的其他企业和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 ...
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7 09:31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下称"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7 09:3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进行财 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 ...
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7 09:3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 |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1851383C)。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于2019年10月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注册手续,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00万股,并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Lifo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 ...
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7 09:3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 1 / 5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 ...
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7 09:3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者 "重大事项")。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 ...
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7 09:3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 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正在发生 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以 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 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 书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 应当知悉重大事项 ...
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7 09:3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普 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不得 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发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 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它用途 ...
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7 09:3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 时间价值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普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等方式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短期变现 的各种投资,包括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等。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 ...
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7 09:3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 作质量、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审计工作职责以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结合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 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公司对其有实际控 制权的其他企业和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 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