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 1 / 5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