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688389)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可以连 选连任。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当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补选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