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生物(603079)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按 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