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秘办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 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秘办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