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配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健全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适配公司发展战略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整体薪酬策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薪酬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