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603439)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含续聘、改聘)的管理,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 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委派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