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街(000402) - 金融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5BJ002999 号 致: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 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核查验证。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 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