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 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两名,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