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第 1 页 共 9 页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 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