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法治与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法治与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法治国企建设,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安邦护卫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 确各级合规管理责任,完善合规运行和保障机制,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省 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国资法规〔2022〕1 号)以及公司相 关规章制度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法治与合规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法治与合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一)法治与合规委员会成员三人,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 (二)法治与合规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合规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三)法治与合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 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