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总经理工作细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 书一名、总法律顾问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 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协助总经理工作,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