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 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 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 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 基金、分红型保险、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 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