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 管理,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