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十堰 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 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第八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