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3012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 调动和发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构建以经营业绩为主要依据的考核牵引机制、以价值 贡献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经营指标的实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保 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薪酬与贡献相一致,尽可能地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 入到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人力成本获得相应价值的报酬; (二)市场化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市场行业薪酬水平相符; (三)客观性原则:结合公司规模与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综合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