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000058) - 中伦关于深赛格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 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赛格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