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0022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