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0022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PRCOPRCO(SZ:002225)2025-11-27 12:0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设立董事会秘书岗位,董事会办公室 为其分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 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董事会秘书应掌握有关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 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灵 活的处事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