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0022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在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