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002225) - 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 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