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00222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 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 不得进行委托理财。控股子公司如需开展委托理财,需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 ...